之前陳老大的批鬥大會,我莫名其妙被抓去當紀錄。那天晚上我乖乖加班到快十點把紀錄打完。感謝小陳課長教我紀錄要怎麼打,應該是打決議事項而不是照單全抄。
第一關是陳老大,會被退是正常的,但是這次我被退得很沒力。
處長用了兩個名詞我聽不懂。N-2及N-3。問了陳老大,他說N-2就是兩條線路處於停電的狀態。同理N-3就是三條線路處於停電的狀態。這兩個我有打上去,放在主席報告的地方。
第一次被退,改了一些字,加加減減。我照著陳老大的意思,改成他要我改的樣子。內容、大綱並沒有改,我有點高興。第一次交出去之前小陳課長看了一下,他沒說有什麼問題。
第二次交出去,本來以為沒問題了。誰知道又被退了。
陳老大在N-2及N-3的地方劃了圈,連一條線出來,再劃個問號。靠!這不就當初我問他的事情,怎麼現在又退我的報告。
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改,問了柏竣,他說:「就附張紙條,告訴陳老大這是處長講的話。」我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,就照做了。
過了一天,沒看到報告。我想應該沒問題了。
今天受訓回來,看到桌上的公文夾,又被退了。陳老大在我給他的字條上寫著「N-2、N-3為臆測。內容尚需潤飾。」
我真想拿錄音筆給他聽,讓他知道處長真的這麼說。內容也已經潤飾過了,不然第一次被退是幹什麼。如果照他的意思改的話,搞不好到了處長那一關又會再退一次。
真的有必要這麼做嗎?這只是個會議紀錄而已啊。留個文字紀錄,讓與會人員知道決議事項並且執行,就好了吧。
開車就算了,我本來技術就不好。陳老大連我拍照的速度都有意見!
唉,快點調走吧,回到北供跟妻子團圓,別再這樣搞我了。只是一個一小時的會議,這個小小的紀錄不知道何時才能通過所有的關卡,唉。





